国办创造电〔2017〕1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当局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2018年除夕、春节、明朗节、休息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详细布置关照如下。
一、除夕: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二、春节: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1日(星期日)、2月24日(星期六)下班。
三、明朗节: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下班。
四、休息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下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六、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下班。
节沐日时期,各地域、各部分要妥善布置好值班和宁静、守卫等事情,遇有严重突发事情,要按划定实时陈诉并妥善处理,确保人民群众祥宁静安渡过节日假期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8年1月1日